贺晓辉,男,出生于1964年6月14日,原籍湖南株洲
1986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1986年至1996年在西南政法大学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1996年起,历任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主任,湖南天舒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主任。系湖南省委“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株洲市委讲师团成员、株洲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中南大学客座教授、长沙市芙蓉区新社会阶层联谊会副会长、长沙市芙蓉区政协常委、湖南省律协副会长兼常务理事、湖南省高级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湖南分会副会长。
贺晓辉先后成功创办和管理了湖南天隆、天舒、一星三个律师事务所。在他的带领下,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树立起优秀的品牌形象,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成为湖南省规模最大(总工作人员近百名)、声誉最好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总所直属湖南省司法厅,并在株洲市和岳阳市、深圳市分别设立了分所。在执业过程中,恪守“为弱者呐喊,向强权抗衡”的信念,敢于仗义执言,扶贫济弱,免费援助了大批处于法律困境中的弱势群体。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雄辩的口才,成功代理了大批在省内外影响巨大的各类案件,如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诉中国农业银行长沙市分行存单纠纷案、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纠纷、湖南唐人神集团公司诉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市分行的巨额汇票纠纷、全国舆论关注的汤灿医疗赔偿案,创国内医疗损害赔偿赔款之最高额、长沙市电视台与中国青年电影制片厂、北京森威影视公司
著作权侵权纠纷、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诉湖南省工商局行政诉讼、刘正等417名职工诉湖南省社会劳动保障厅和湖南省社会劳动保障局行政诉讼、全国关注的赵湘杰交通肇事案、湖南政法界普遍关注的何勇非法拘禁致死案的无罪辩护以及交警大队长周建龙徇私枉法案的无罪辩护、黄石山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等。同时担任了省内外一批机关、企事业单位(含新闻媒介单位)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高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高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南省潭耒高速公路管理处、湖南省衡枣高速公路管理处、长沙晚报、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湖南天马广告有限公司等,为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由于表现突出,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获得社会各界普遍赞誉,成为誉满三湘的知名大所。贺晓辉作为市委普法办客座教授,先后为市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举行了上百场各种法律专题讲座,反响良好,备受欢迎,为市普法工作作出了特殊贡献。他还极其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强调律师应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良知,他个人和所在律师事务所为社会公益,尤其是希望工程、下岗工人特困家庭经常捐钱捐物。因为业绩突出,其优秀事迹常为媒体报导。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先后被省市有关机关授予“文明示范窗口单位”、“湖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湖南省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市首批诚信律师事务所”、“创建湖南信用单位‘先进集体’”,“一星”品牌被市消费者协会评为“消费者喜爱的十大品牌”,其个人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湖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湖南省十佳律师”、“湖南省执法系统优秀青年卫士”、“株洲市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
星光灿烂 · 辉耀环宇